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昨日在外國記者會午餐會上,談及「港獨」問題,表示香港人亦要遵守內地法律,不能做損害國家安全的事,而言論自由須有合理限制。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卻認為,香港人最核心的價值是毋須恐懼講錯說話的自由,「你提出港獨,我維護一國兩制」,各說各話,體現香港與內地有異包容。
王永平今日在《AM730》撰寫一篇題為「一國兩制須包容『講獨』」的文章稱,王振民指主張港獨違反《基本法》有關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條文沒有錯,「但暢談違反《基本法》條文的言論受《基本法》第27條有關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所保障,不能以言入罪」,而且《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必須包含鼓吹暴力行為。
他又指,在內地提出分離國土是嚴重罪行,次一級的異見也可能違法,但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保障下,此煽動罪門檻不適用於香港。
王永平認為,香港人最核心、絕無爭議的價值是毋須恐懼講錯說話的自由,「你提出港獨,我維護一國兩制,只要不動武或意圖動武,各說各話,體現香港與內地有異的包容、多元生活方式,讓真理愈辯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