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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發牌風波】3法官一致裁定行會上訴得直 判詞指電視業不同街邊賣衫 過度競爭或致質素下降 (15:13)

商人王維基旗下的港視因未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發出免費電視牌照而提出司法覆核,去年獲高院判處勝訴,並下令發還行政會議重新考慮港視的申請。行會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辭,3名法官一致裁定行會上訴得直,兼得訟費,並下令撒銷原審判決。

上訴庭又裁定,特首會同行會決定於特定時間內採用「循序漸進」方式發牌,與發牌沒預設上限的政策沒有矛盾,故行會的不發牌決定並沒偏離政府的一貫政策目標;若有申請者對政府發牌數量於任何時間都不設上限抱有期望,這都是他對政策的誤解,並不構成「合理」期望。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判辭指出,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政策雖然是鼓勵競爭,令市民有更多具質素的選擇,但政府亦要考慮市場的可持續性,而且政府不可能訂立一個「綁手綁腳」的政策,要求自己在任何時候,無論如何都要向每一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出牌照,這明顯不符公眾利益,更不符合《廣播條例》要求行會審批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時應考慮公眾利益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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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認為原審法官對政府的政策文件過於咬文嚼字,亦以過分狹窄的方式解釋有關文件。他稱,事實上政府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政策文件,只是列出最終政策目標是要促進競爭及不設人為的牌照數量限制,並沒有為政策訂下時間表,更沒有訂明推行政策的方式及詳情,故張官認為行會決定採取「循序漸進」的發牌方式,即先增發兩個免費電視牌照,與政府的一貫政策並沒牴觸。

張官強調,政府促進競爭不等於坐視過度激烈甚至「割喉式」的競爭,因為後者反而會令節目質素下降及行業衰落,影響香港作為區域廣播樞紐的聲譽。張官又認為免費電視台與街邊賣時裝或商場賣電器的店舖不同,它的存亡牽連甚廣,例如70年代佳視倒閉便令不少人受到影響,而近日結束免費電視廣播的亞視更掀起了不少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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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5 April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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