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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事件】自由無限好,只是……!(文:曾偉強) (15:37)

馬克思說過,「新聞出版自由不會造成『變動的局勢』,正如天文學家的望遠鏡不會引起宇宙系統的變動一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然而,馬克思在大陸那些早已荒腔走板的徒子徒孫,卻下令黨媒必須「姓黨」。

不過,「姓黨」的也不只限於黨媒。香港的《頭條網》三月二十九日中午突然發文,指「李波在港恢復平靜生活」,並刊出李波在北角街頭自拍的相片,以示「其行為與一般港人無異」。一般港人,應不會在自己生活的小區,熟悉的街道玩自拍!這不正是口中「無異」,心中「有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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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也詳述了李波何時返港,但卻沒有說明如何返港。不知這次入境處有沒有李波出入境的紀錄呢?有趣的是,《明報》三月三十日的跟進報道卻指出,李波行蹤未明,亦可能身在外地。

《頭條網》更引述李波的「面書」貼文,表示「自由自在,沒有人干擾,生活一如往常,真開心!」事實是,李波愈是標榜「自由自在」,便愈是表明他的「不由自主」。

「李波案」的劇本愈寫愈爛,而劇情也愈來愈匪夷所思。雖然,他的現身沒有解答任何問題。因為,即便是再問一千次,寫好的對白也不會改。但至少大陸的「有關部門」,相信這樣便可為事件劃上句號。然而,《頭條網》的報道,卻比劃蛇添足更糟,反而重申此地無銀。

馬克思說過,「沒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事實是,能夠在港出版與中共相關的刊物,甚或中共口中的禁書,與中共的關係亦必然千絲萬縷,絕對不是「街外人」。只是李波事件中的「強力部門」屬於哪一派哪一系,確實諱莫如深。但幾可肯定的是,這場鬧劇,原先只是「關門打波」而已。

不過,事件的發展卻出現了一些轉折,而大陸的「趙家人」和香港的「精趙」添油加醋,不但自打嘴巴,而且自揭瘡疤。雖然,劇本的荒謬路人皆見,但總得有個了斷。問題是,「李波案」所衝擊的,不是李先生個人,而是一般港人與生俱來的自由,天賦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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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馬克思沒有完全否定西歐古代和近代資產階級自由思想,但大陸卻抓住了馬克思的歷史自由觀,認為自由不是與生俱來,自然存在,而是歷史的產物。自由是隨着歷史的發展而發展,隨着歷史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的。而且,馬克思認為,自由是相對的,是有限度的。自由與限制是對立的統一,沒有限制便沒有自由。

然而,馬克思的理想社會,是一個由自由人組成的社會;並且視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為共產主義社會的基本原則。真正的自由人,是完全解放了的人,並不是由專政者賦予有限制「自由」的人。

李波的「自由自在」,也就是中共在給定的條件之下,在給定的限制之內,賦予的所謂「自由」。這樣的「自由」,今天可能只適用於李波。但現實是,正如溫水煮蛙,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正在收窄。更令人感到寒心的是,一般港人與香港固有的自由,距離恐怕將會愈來愈遠。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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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30 Marc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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