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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高層假婚案】安排情婦假結婚 「明日之星」罪名不成立 (11:22)

獲譽為「明日之星」的海關監督李漢華,涉串謀下屬安排自己的內地情婦與香港男子在港註冊假結婚,以申請情婦來港「家庭團聚」。李與下屬及情婦被控串謀欺詐罪,三人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認為李、情婦與涉案的港男之間存在複雜關係,屬婚姻質素的問題,控方所指的不誠實結婚非唯一的合理推論。

控方指,被告李漢華(53歲)被指要求林銳強(46歲)為他安排童曉紅(32歲)與廖啟明假結婚。

裁判官今裁決時指,以特赦證人身分作供的廖啟明,其向廉署錄取的證人口供與其庭上證供在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矛盾。當中廖的證人供辭更經修改,有關修改非出自廖的筆跡,廖在庭上曾承認,部分資料由廉署人員提供,但控方沒有就此傳召任何廉署人員解釋,裁判官因此認為只依靠廖的證供屬不穩妥。

裁判官指,廖聲稱當林首次向他提出要求協助假結婚時,雙方沒有提及報酬。但裁判官認為,廖願意假結婚的唯一目的只是為錢,何以會不問報酬呢?即使廖稱是為了還人情,但也不會以非法手段去還人情。

裁判官認為,李、童與廖之間在涉案的婚禮之前,已有複雜的關係,廖在涉事婚姻約一年半後,在沒獲得新的報酬下仍與李和童保持聯絡,與一般的不誠實結婚有別,遂認為假結婚非唯一的合理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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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March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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