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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漢百貨圖盜52吋電視 官准掛「我是小偷」牌示眾代替入獄 (22:12)

坐監或者遊街示眾,你會如何選擇呢?美國俄亥俄州一名法官日前審理一宗行竊案時,判刑時向犯人開出兩個選擇:掛着「我是小偷」的牌子示眾,或入獄30天,最後犯人寧選擇前者。

曾多次被控行竊、現年44歲的達文波特(Greg Davenport),去年12月在美國連鎖百貨沃爾瑪(Warmart)企圖偷走一部52吋電視時被逮倒。

法官審理時,讓達文波特在兩種懲罰方式中自選一項,最後他選擇掛上寫有「我是小偷,我在沃爾瑪偷東西」的牌子10天,每天8小時來回踱步,有車子經過時他還須向對方揮手示意。店員每隔一小時會出來檢查,確認達文波特有進行懲罰。

當地警長表示,希望達文波特會因此懲罰感到尷尬,在今次被罰後,不會再干犯同類罪行。

達文波特則向傳媒稱,自己對示眾毫不感到尷尬,直言這比入獄好得多,又稱他作此選擇,是希望可以照顧父母。

(UPI、WK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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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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