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華貴商場業主入稟求踢走房委 指法團早通過議決 房委稱會議無效 (14:22)

房委會早年把香港仔華貴邨的綜合商業╱停車場大廈售予領展。領展前年轉售予投資者林子峰名下的逸俊發展,但房委會仍擁有商場管理權。逸俊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房委會管理商場,並聲明法團去年11月通過撤換房委會、委任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商場管理人的議決有效。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簡易裁決聆訊。逸俊一方稱,房委會指由於大廈只有房委會及逸俊兩個業主,只要房委會不出席業主委員會會議,則不足以成立業主委員會,以撤換管理人。逸俊則認為根據大廈公契及相關條例,即使只得一個業主,也有足夠的法定人數召開業主大會,故去年11月業主大會通過撤換房委會作為管理人的議決有效。

房委會回應稱,根據大廈公契,逸俊必須出售某些停車場單位,令有街外人成為業主,才可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但逸俊尚未出售,故11月所召開的業主委員會會議無效。聆訊下午續。

【「協助調查」?】劉振琳與盧藝賢表示:「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http://bit.ly/1LFLqJm【深水埗明哥】新業主原手袋店急清貨 手袋、背囊幾十蚊有交易 網民號召市民光顧「人幫你時,你幫人!」...

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6年3月22日

相關字詞﹕法庭 領展 房委會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