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曾志偉及其名下公司影市堂有限公司等,遭富商邱德根幼子邱達根任董事的喜洋洋電影工作坊有限公司入稟高院,指曾志偉等詐騙及誤導喜洋洋與影市堂達成協議,製作電影《吉星高照2015》,喜洋洋要求法庭頒令終止協議及追討450萬元賠償。
原訴公司為喜洋洋電影工作坊有限公司,4名被告分別是影市堂有限公司、影市堂兩名董事曾志偉及歐詠芝,以及Fan Cheuk Siu經營的Andas Fan & Co。原訴一方同時要求影市堂及曾志偉交代從電影獲得的盈利及報酬。
【「協助調查」?】劉振琳與盧藝賢表示:「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http://bit.ly/1LFLqJm【深水埗明哥】新業主原手袋店急清貨 手袋、背囊幾十蚊有交易 網民號召市民光顧「人幫你時,你幫人!」...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22 Marc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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