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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權】官恩娜更衣室哺乳遭辱罵 團體籲立法保障媽媽權利 (08:11)

歌手官恩娜剛為人母,她日前在職員允許下,在酒店女更衣室餵哺母乳,卻遭一名女子當面侮辱,事件引起社會反響。自然育兒網絡發表聲明,指事件突顯母乳餵哺者權利未獲廣泛認識,香港法律未有規定設置哺乳室,導致媽媽在外哺乳的權利未受法律保障。

自然育兒網絡呼籲市民接納及支持母乳餵哺,促請政府立法保障婦女在外哺乳權利、立法設置哺乳室,鼓勵婦女全母乳餵哺嬰兒,到6個月大開始加入適當的固體食物,並持續餵哺至2歲或以上。

自然育兒網絡又提到,同是華人社區的台灣早於2010年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訂明一定面積以上的公共場所需設有哺(集) 乳室,讓有需要的媽媽使用,「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在公共場所哺乳的媽媽,違者罰款最少新台幣6000元(約14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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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16 Marc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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