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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消委報告】旅保設年齡限制 長者保額可低至正常12.5% (12:05)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提醒,長者對醫療費用保障有較大需求,選擇旅遊保險時應著重「醫療費用」、「緊急醫療運用」、「住院按金」等的最高賠償額。(龐浩吉攝)

消委會檢視13間保險公司提供的旅遊保險,包括39個單次計劃及32個全年計劃,發現本港旅遊保險均有年齡上限,即使部分不設年齡上限,但長者在部分項目的賠償額會被扣減,最少的一間只有正常保額的12.5%。

消委會發現,27個單次計劃(近七成)設有年齡上限,由70至90歲不等,大部分以75歲為上限;而全年計劃則全部均設年齡限制,由65至90歲不等,大部分上限為70歲。如年齡超過上限,只有2間公司表示可考慮接受申請,惟保費金額可能設有特定條款及限制,另有一間公司則稱會按投保人情況判斷是否接受投保。

部分計劃列明,年齡超過某一歲數,最高賠償額會較低,30個單次及20個全年計劃列明,如投保人年齡在65至75歲以上,「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只有一般金額的12.5至83%。差異最大的旅遊保險計劃,是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環宇旅遊綜合險」單次旅遊鑽石計劃,承保年齡上限為75歲,但若遇人身意外或個人意外,18至70歲投保人可獲最高賠償額為200萬元,但70歲以上只得25萬元(12.5%)。

在醫療費用方面,23個單次及18個全年計劃列明,某歲數以上的投保人保額會較低,僅為其他人士的25至83%不等,例如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的「旅遊易綜合保」全年旅遊計劃,承保年齡上限為75歲,18至70歲投保人可獲的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100萬元,70歲以上則為25萬元(25%)。

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計劃列明,投保人若在乘搭公共交通時發生意外致命或永久傷殘,會提供額外保障,當中逾四成訂明,若受保人為70至76歲以上,便不可享有額外保障。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提醒,長者對醫療費用保障有較大需求,選擇旅遊保險時應著重「醫療費用」、「緊急醫療運用」、「住院按金」等的最高賠償額,到醫療費用較高昂的地區旅遊時,也應選舉保額較高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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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14 Marc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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