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和堂位於牛頭角道利基大廈地舖的分店,所出售的樽裝靈芝桑寄生茶,被客人發現有蒼蠅。養和堂涼茶館有限公司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控方表示,該公司2010年曾有一項相類定罪紀錄,曾被判罰款2500元。裁判官遂判被告罰款3500元。
案情指,客人於去年8月12日,在養和堂位於牛頭角利基大廈地下的分店,買下樽裝靈芝桑寄生茶後,晚上倒到玻璃杯內飲用,期間感到口中有異物,吐出發現是一隻約1厘米長、黑綠色的物體,估計是已死的蒼蠅,客人遂致電1823通知食環署。食環署職員遂叫該客人把異物密封放進雪櫃,翌日食環署上門,檢走異物化驗。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