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女文書助理因非法登入社署服務使用者系統(CIS,下稱系統),查閱前男友及其妻子的個人資料,以向對方發送律師信,早前被裁定10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成,被判處感化15個月。女助理不服定罪,今於高院申請上訴。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押後裁決。
案發時在社署工作近20年的上訴人歐陽家敏,被指在2013年3月8至26日,10次非法登入上述系統。上訴人一方今指,原審裁判官未能在不可抗拒下推論,上訴人登入系統是出於不誠實意圖,上訴人可能是出於好奇而登入系統。
惟法官指,若上訴人登入系統是為了獲得兩名事主的地址,以便向對方發放律師信,則上訴人是出於私人目的而登入系統。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