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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追討拔萃男生學費 入稟狀附個人資料 母親指違私隱入稟要求賠償 (17:17)

位於太子的宏佳補習學社於2013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13歲拔萃男書院男生追討1300元學費及行政費,入稟狀除了附上男生的住址,亦附有男生中學的地址和就讀班級,結果校方收到申索文件。

男生日前由母親梁燕英代表入稟區院,指補習社的做法令男生及其母親受困擾及感尷尬,並指補習社將男生的個人資料用於官司,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對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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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6年2月24日

相關字詞﹕法庭 私隱 小額錢債審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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