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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被捕】前副廉政專員籲網民起裁判官底  被質疑涉藐視法庭 律師各有說法 (18:17)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昨被控1項暴動罪提堂,裁判官下令以共20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批准黃保釋。前副廉政專員、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國際反貪課程主任及客座教授郭文緯撰文指出,對事件非常憤怒,並建議民間盡快成立「法庭監察」將「不合理的判決」及法官的名字公諸於世,並加以跟進。郭也曾建議網民向法官「起底」,「看看有沒有足夠證明他(裁判官)和家人跟泛民政黨的關係,和他的政治取向。」

外間有質疑指郭文緯的言論可能涉嫌藐視法庭,《明報》記者訪問了「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他們各有不同的看法。任建峰指郭的言論有觸及藐視法庭的風險,馬恩國則指未去藐視法庭的程度,無違反法庭指令,也無跟蹤或襲擊法官。陸偉雄也認為暫未知「起底」的內容和後續用途,未觸及藐視法庭。

任建峰說,郭文緯「起法官底」言論是標籤法官,甚至有恐嚇成分,觸及藐視法庭的風險十分高。有關言論明顯向法院施壓,不能接受,「個個都講幾句,香港司法獨立蕩然無存」。他指,香港言論自由,法院的裁決不是不可以批評的,但當影響到公眾對整個司法制度的信心,令法官人人自危就可能涉及藐視法庭。

馬恩國則稱,言論未到藐視法庭的程度,既無違反法庭指令,也沒有侮辱法官「捉佢黎鬧、捉佢黎打」。他又指出,法官在私隱上的保障和普通市民無異,現時法律學生都有一些研究,從法官判案和法院外的演說,了解法官的背景及政治傾向,「對法官一種研究,不是藐視法庭,如果去跟蹤、侮辱法官個人先算係」。

馬亦指出,法官的判刑是否足夠,從不同人角度去看都有其主觀判斷,郭文緯的言論反映市民認為佔中、反東北示威者判刑過輕,是「市民累積怨氣的反彈」。

而陸偉雄亦認同不可就此判斷為藐視法庭,未知「起底」的內容和目的。他說,「起底」不一定犯法,如翻查法官年齡、學歷、資歷等無傷大雅,法官也不會害怕。不過,要看他們找出什麼資料和目的,例如找出法官的地址,可能侵害法官安全,但暫時未到這程度的。

陸偉雄表示,不鼓勵人「起法官底」,如有不滿法官的裁決,可沿現有制度上訴或利用《裁判官條例》104條對裁判官決定作出覆核。他強調,香港司法制度行之有效,不應該用法律以外的任何形式去挑戰。他舉例,若事情倒轉,不是判得太輕,而時當事人被「針死」,他不服也應上訴,不是「起法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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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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