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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政策】曾鈺成:香港使用粵語繁體字符合一國兩制 (09:47)

近日社會再次熱議「普教中」及「繁簡體字教學」語文政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在本港使用及發展在本地通用的粵語及繁體字,不但符合「一國兩制」,而且符合國家整體語文政策。

曾鈺成今日在《AM730》撰文稱,任何地方的語文政策都離不開政治,而在本港任何涉及粵語和普通話、繁體和簡體字地位的政策,更帶有特別強烈的政治含義,甚至要觸及「一國兩制」核心問題,因為普通話和簡體字屬於「一國」,而粵語和繁體字則屬於「兩制」中香港這一制。

曾鈺成引述基本法第9條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語文」,他指出不論普通話還是粵語、簡體字還是繁體字,基本法完全沒有提及。

文章又列出中國憲法有關語文政策的條文第4條及第121條,指各民族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及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使用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

曾鈺成說,香港雖不屬於「民族自治地方」,但按照憲法條文及基本法的精神,在香港「使用和發展」在本地通用的粵語和繁體字,不但符合「一國兩制」,而且符合國家整體的語文政策。

不過,他認為隨着香港與內地居民交往愈來愈頻繁,即使政府當局不制訂推廣政策,社會上對聽說普通話及認讀簡體字能力的需求,自會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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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February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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