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許仕仁案上訴駁回】上訴庭:公職人員失當罪毋須證明曾作實際優待 (16:24)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串謀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收受巨款案,4人要求推翻定罪上訴,但今早被上訴庭駁回。

上訴一方早前批評,控方一直強調許仕仁收錢後「傾向優待新地」,卻未能證明許仕仁曾有實際優待行動,又或曾協議有需要時會作出優待行動。主力撰寫判辭的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引用多個案例反駁,指有人若付款予其他人,不可能預期對方不會作任何回報行為,故他認同控方說法,即「公職人員失當罪毋須證明收錢的公職人員曾作出實際優待行為,或曾協議有需要時作出優待行為」。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則於判辭指出,許仕仁身在高位,貪污當然難以被人察覺,可能只涉及一個點頭或眨眼動作。他批評許仕仁身為政務司長卻被新地收買,成為新地在政府內的「朋友」和「耳目」,完全破壞他對政府和市民的忠誠,「心和靈魂與新地在一起」。

楊振權認為,由於許仕仁是政務司長,故很難再找到一個比許仕仁更嚴重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楊振權續指出,「許仕仁等高官收受巨款,若只因為他收錢時間是在上任之前或卸任後而獲脫罪,這將是香港悲慘的一天」。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今時不同往日】講歷史傷感情……短片+報道:http://bit.ly/1Kmtp23【短片:鍾樹根斥反對派議員「埋沒良心」 指市民不放心法官領導獨立委員會】http://bit.ly/1LqUa0b【黃國健指各行業工人支持「六七反英...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February 15, 2016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許仕仁案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