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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爭議】對於正體字,你是愛?還是爱?(文:李卓舲) (16:52)

昨日寫了一篇關於《作為寫書法的人,很難不愛正體字。》的短文。有網友回應:「當香港人寫錯字越來越多,連中文文法都有錯,自己都已經半放棄中文,還有甚麼資格去推廣正體字?」我平心靜氣回覆:「中文程度是水平的問題,就算今日香港人的水平不夠,不代表永遠不夠;至於一個人守護原生文化,是講『愛』,不是講資格。」

要知道,守護自己的文化不被剝奪、不讓其褪色,那是人的基本權利、是身分的認同,而非條件性的賜予,正如作兒女的去愛自己的家,不在於他們是資優或是不濟,乃出於很單純的愛和關係。而那種「講資格」的看法歸根究底,在於很多人把語言和文字看成不外乎「工具」,然而近代的語言研究指出,文字絕非單純承載思想的工具──工具可以挑選、可以用完即棄,但文字不同,它有其主體性,人的思想活動無法脫離語言文字的概念框架,在框架中,人用自己的詞彙定義自己。

故此,香港人守護自己本土的文字,也即是正體字,就有合法的正統性。

在正體字裡,我們可以發現本源的文化、歷史,和傳統價值。先說文字史,它提供一個視界讓我們去追本溯源,探索中華文化不同時代的語境及社會功能;論美學,正體字結構勻稱,有利於讓人認識中國特有的書法藝術,當中即使不同的書法有變奏,成為異體字或約化筆順,箇中的章法是有根有據,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就規定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可以保留或使用正體字;至於論文化承傳,大部份正體字的形、音、義、結構都是依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此「六書」原則研訂,讓人可以依形辨義、辨形知音,反映文字的形體美和音韻美,達致易於教學又「情境交融」的文化傳承;從正體字的形塑,可以產生和探索不同社會功能的應用文化和心理結構,譬如《說文解字》指出:「愛,行惠也。」,「愛」字就是用「心」去感「受」,唯有感受、接受過愛的人,才懂得表達愛;反之,若愛得無「心」,還算不算愛?

至於簡體字,別說它無「六書」原則可循,容易造成文義混淆,連曾鈺成也批評:「那末把『前後』寫成『前后』、『水準』寫成『水准』、『示範』寫成『示范』,是否都不算錯誤?」,而且它本身的異化和「殖民」意識,更無法凝聚公民社會。

其實,正體字在香港的去留只是冰山一角,更重要的是,香港的文化藍圖究竟是什麼?決策者有沒有關懷人文素養的培植、文化發展的永續?今日國家機械不斷叫人愛國;中國,不是不可以愛,但請不要鏟走香港人代代承傳的文化、價值和集體回憶,我們的心自然會留在這城──我們的家。

昔日中共推簡體字是受蘇聯影響,此乃政治性產物而非自然的文字進化過程;今日,正體字在香港應否接受另一次的政治操刀?當本土文化被移花接木後,會否造成社會的文化斷層?當人面對與自己根源切割的文字,還有沒有「心」去愛?

到那日,你對香港是愛?還是爱?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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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文摘 on Monday, February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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