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下午上載最後兩份專家證人報告,其中科大副校長(研發及研究生教育)李行偉在報告指出,分析過政府早前驗的45個公共屋邨共3806個水辦後,認為有11個達標水辦應屬含鉛量超標,這11個水辦來自5條被政府界定不受影響的屋邨,包括政府覆檢後認為不受影響的水泉澳邨、怡明邨、天晴邨、彩德邨和葵涌邨。至於為何與政府驗水分析有出入,李行偉在報告中估計,是基於雙方的闡釋方法不同(different methods of interpretation)。
另外,李行偉在報告指出,受調查委員會委託,科大團隊上月到11個鉛水屋邨自行驗水,包括抽取「頭啖水」和「沖水水辦」,發現47.2%的「頭啖水」水辦超標,反觀只檢驗「沖水水辦」的政府樣辦中,只有8%驗出超標。
李行偉認為,驗「沖水水辦」只能反映供水水質,未必反映住戶用水時的含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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