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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邪靈滋擾致摸女童胸部下體 老翁罪成候判 (14:36)

11歲小六女生去年放學後獨自回家,在家門前疑遭六旬老翁鄰居從後摸其胸部及下體,老翁其後解釋是遭邪靈滋擾。老翁今被裁定「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猥褻侵犯罪成,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等候精神科報告。

被告盧玉崐(66歲)早前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稱,控方證人誠實可靠,相反被告作供前後矛盾,又沒有描述受邪靈滋擾的情況,認為他一派胡言,作假證供,裁定兩項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兄弟姊妹住在澳洲,在香港沒有親人。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以索取精神科報告,其間被告需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盧去年被捕後警誡下表示:「我玩咗茅山十幾年,最近我離開疏遠茅山,結果我最近畀邪靈滋擾,個人神志不清,所以我都唔知道自己當時有冇摸個女童。」審訊時他更說太平紳士也是他的徒弟。辯方早前稱盧的精神科醫生指他患有思覺失調及幻覺,病情嚴重至需要入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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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hursday, February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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