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發布消息指,羅湖海關緝私分局近日拘捕一名涉嫌走私毒品的男子,他涉走私32支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入境。這是深圳地區首宗因走私止咳水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據悉,事發於2015年12月22日晚上,劉從羅湖口岸入境,邊檢執法人員在其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內,發現了可疑違禁品,遂將當事人及行李移交海關處理。經海關檢查,劉的背包中有21支不同牌子的止咳水,另有1箱「金莎朱古力」被換成11支止咳水。
經檢驗,32支止咳水均含有可待因成分。劉某供稱,這些物品都是替他人攜帶,以賺取200元人民幣的攜帶費。
海關表示,含有可待因和鹽酸麻黃鹼等成分的止咳藥水,長期服用容易成癮,令人產生幻覺,過量濫用甚至可能導致死亡。藥品監督等多個部門在去年4月發公告,指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將可涉走私毒品刑事犯罪。
海關又指,由於在香港,含精神藥物成分的藥品可在藥房合法出售,無需醫生處方,兩地監管有差別。內地部分隱君子為取得止咳水,便選擇在香港買藥帶入境,有人甚至發起「香港代購」,將藥品偷帶入境後銷售。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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