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水務署抽取公屋的水樣辦檢驗食水含鉛量前,會先開水喉最少2分鐘,惟委員會2名專家證人去年呈交的初步報告反駁指,抽取「頭浸水」更能準確量度含鉛量。水務署長林天星指,水務署當時是應房屋署要求驗水,檢驗食水是否合符世衛的食水含鉛量標準,而非調查鉛量源頭。
林天星認為,如要調查鉛水源頭,最好是拆除水喉部件化驗,而非化驗隔夜水,又指公屋水喉管外露,可拆除水管化驗。不過,他亦承認沖水後的水樣辦,對測試含鉛量未必最準確。
鉛水調查委員會主席陳慶偉質疑,水務署是否沒有興趣找出食水含鉛的原因,林天星強調,署方抽取水樣辦的目的並非為調查,陳慶偉批評水務署:「點解唔行多步驗埋隔夜水,等人心息死咗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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