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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手機要求機主付款才歸還 佔旺「女村長」被控勒索 辯稱金額是識別機主暗號 (15:06)

在旺角佔領區有「女村長」之稱的20歲畢慧芬,被指去年1月撿到他人手提電話後,要求對方付款才願歸還,被控一項勒索罪。案件今日提堂,押後至下月29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控方透露,事主遺失電話後以應用程式請拾獲者聯絡自己另一個電話號碼。被告以WhatsApp與事主聯絡,要求事主支付3400元,否則扔棄電話。事主報警,被告在港鐵葵芳站交收時被埋伏的警員拘捕。辯方稱案件主要爭論在於被告有沒有提出支付3400元的要求。

任職物業經紀的畢慧芬在庭外稱,因為自己是「黃絲」,不相信警察,故沒有把電話交到警局。她又稱,3400元只是一個暗號,以作識別機主,並沒有打算收取。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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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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