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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店5人失蹤】「電視認罪」惹爭議 環時:若認爲「逼害」,如何釋放資訊都能挑「毛病」 (10:00)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及中央電視台早前相繼播出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及瑞典人彼得的認罪片段,被外界質疑是強逼有關人士認罪、未審先判,有礙司法公正。《環球時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講解「所謂電視悔罪」的來龍去脈,質疑有人「上綱上線」、「當成把司法案件政治化的噱頭」。

評論承認,「電視悔罪」在國內亦有一些爭議,說法與外部輿論差不多,認為是未審先判,亦有人認為這形同「遊街」,「侵犯」嫌疑犯的人權。但評論強調,法院審理案件時,不會以嫌疑犯在電視上說了什麼作為依據,「嫌疑犯自己認罪和法律定罪本就不是(同)一回事」。

評論又說,由於舊日互聯網輿論批評公安抓人後「信息不公開」,在2013年開始陸續有犯事的網絡紅人或公眾人物「上電視」,自始有關「封鎖信息」指摘少了,但「電視定罪」的批評愈來愈多。

評論認為「嫌疑犯上不上電視,怎麼上,什麼時間上,是有根據法律、公眾態度和實際效果不斷調整的空間」,惟如果一些人不接受當局「依法拘捕」特定價值觀嫌犯,從根本上就認爲這是「逼害」,那無論司法機關怎麽做,以什麽樣方式釋放資訊,以及釋放多少資訊,「他們總會不滿意,而且必定能挑出一堆『毛病』」。

評論續稱,中國司法實踐愈來愈嚴謹,形容「現在輿論場的爭議很大一部分是一些人從價值觀和政治角度驅動」,指所涉案件嫌犯大多是抱有同一類價值觀和政治態度的人,而且「西方輿論對這類爭議的參與度相當高」。

評論提到,細節嚴格依法依規是堅定不移的努力方向,惟不意味每宗具體案件都會在「放大鏡」之下做到完美無缺,「一些人拎出來上綱上線,當成把司法案件政治化的噱頭。這恐怕才是問題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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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26 Januar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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