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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理試身室偷拍判緩刑 官警告再犯判監 (15:34)

銀行經理被指去年9月於服裝店試身室內偷拍女顧客換衫時被事主發現,職員接投訴後心生一計,佯裝更衣,見被告重施故技,報警拘捕他。銀行經理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判監1個月,緩刑3年。裁判官判刑時警告被告,若下次再犯將判監。

案情指出,事主去年9月10日到旺角雅蘭中心大型連鎖服飾店「CottonOn」購物,其間進入試身室內試身,發現有手機從旁邊試身室伸出,於是向職員投訴。職員及後到該試身室佯裝換衫,發現被告潘振中(31歲)再次偷拍,報警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稱因工作壓力犯案。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年輕,願意給予被告機會,判他監禁1個月,緩刑3年,又警告被告如下次再犯,將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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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January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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