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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高層涉透過下屬安排情婦假結婚來港 3人皆不認罪 (13:46)

已停職的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被指瞞住妻子與已離婚內地婦人發展婚外情,並於內地誕下長女。其後內地婦人再度懷孕,李透過下屬,即高級關員林銳強接觸一名本港男子,要求該男子與該內地婦人在港假結婚,該男子事後獲取3萬元報酬。李漢華、林銳強和內地婦人童曉紅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串謀欺詐罪受審。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次被告高級關員林銳強(46歲)於2013年農曆新年前接觸其友人廖健明,指林的朋友希望來港接受教育,若廖願意提供協助,便可獲得報酬。廖當時理解,林是要他與內地婦人假結婚。廖其後同意林的要求,並於林的安排下,於2013年3月與女被告童曉紅(32歲)在林的見證下在港登記結婚,但兩人只屬有名無實的夫婦。

至2013年中,廖在林的指示下,陪同已懷孕的女被告到沙田仁安醫院做產檢。女被告其後於同年12月中在一名與首被告李漢華(53歲)的哥哥李漢明同名的男子陪同下到仁安醫院分娩,誕下女嬰。廖按李的要求登記為女嬰的父親。

至2014年9月,女被告成功申請她與李在內地誕下的長女來港入讀小學。李於深井租下單位供女被告母女居住。

控方指,女被告與廖假結婚以及女被告申請長女來港等事宜,李與林均有電話通訊紀錄,而女被告入院支付費用與李同日在醫院提款機提取的金額相近。根據女被告與李的出入境紀錄,每次女被告來港,李均會請事假陪同女被告處理各項事宜。

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中被捕,女被告在警誡下承認,2002年與李在深圳娛樂場所相識,其後兩人發展婚外情,於2007年誕下長女。其後她在林的介紹下認識廖,與廖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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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25 Januar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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