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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消費】去年接721宗用膳投訴 消委會籲點菜問清楚免口同鼻拗 (13:18)

消委會去年共接獲721宗餐廳用膳投訴,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及價格爭拗。去年科技大學一個學會在大牌檔用膳後,埋單近1萬元,引起網民激烈討論,其後學生及老闆娘各執一詞,顯示消費者和食肆對食物份量及價錢的理解存在差異。消委會向不同食肆查詢一些行規及術語,提醒市民在食肆消費時要注意,免得收到帳單時才「口同鼻拗」。

消委會調查結果顯示,在小菜方面,餐點的份量每間食肆沒有統一標準,大多食肆根據行規約定俗成,如一個小菜的份量通常是8兩,足夠4人食用,「大例」則通常是例牌的1.5倍,約足夠6人食用,另外亦會有「二例」、「三例」、「中碗」、「大碗」等。「二例」或「中碗」份量相若,為8至10人份量;「三碗」或「大碗」則適合12人以上。價錢方面,「加大」一般都會按比例加錢,假設一碟「例牌」小菜售價100元,「大例」價錢約加五成,即150元。

以「大學生」事件為例,學生點了魚香茄子煲餐,食肆以「散叫三例」的方式加大,無論餸菜份量及價錢都乘3倍計算,原價68元的魚香茄子煲即變成204元。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點菜前可先向侍應查詢食物份量,或要求店員建議食用份量,避免食物不足或點菜太多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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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13 Januar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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