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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年典禮】馬道立:司法覆核維護公眾利益應獲肯定 法院只處理法律問題 (18:55)

近年本港出現司法覆核是否被濫用的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201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時表示,司法覆核案件必然牽涉公眾利益,法院判決有時甚至直接影響整個社會,但判決亦會成為如何達致良好管治的指引。他重申,司法覆核維護了公眾利益,亦促進社會大眾福祉,其重要角色理應得到正確肯定。

他又說,若公共事務範疇決策者能克盡本份、承擔問責,就是「良好管治」,「良好管治體現了法治的概念,亦正正是被稱為司法覆核的一類案件的精粹」。

不過馬道立強調,司法覆核案件中法院處理的只是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法律上是否有充足的理據,而訴訟各方的動機是無關重要的。他強調,「司法覆核所關乎的,單單是受爭議的決定是否合法的問題,而非某項政治、經濟或社會論點的是非曲直」。

馬道立並表示,司法覆核申請必須取得法院的許可後方可提出,而終審法院訂立的申請門檻甚高,因申請人須證明其論據是合理地可爭辯,並且具有實際的勝訴機會。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去年曾在公開場合批評司法覆核程序常被濫用,烈顯倫當時強調, 「在三權分立的基礎上,司法覆核並不是用作挑戰政府政策的手段」,法庭是一個處理法律的地方,並不是辯論政策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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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January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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