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跨境執法?】《南都》2013報道:港商在港被廣東警方拘捕 (13:48)

資深傳媒人紀碩鳴今日在《明報》觀點版撰文,提及2013年曾有廣東有關部門跨境來港拘捕香港商人,而《南方都市報》當年報道時直指事主「在香港被廣東警方拘捕」。

據《南方都市報》2013年12月3日報道,擘頭第一句就是「新中國大廈的原開發商潘維曦近日在香港被廣東警方拘捕」。報道指,潘因1999年轟動一時、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逾20億人民幣案件,被公安機關通緝,最終出走至香港,直至2013年底才被廣東警方在香港逮捕。

另外,《新快報》2015年10月14日有關潘維曦在廣州被判刑16年半的報道亦提及,「據媒體公開報道,百億吸儲案發生後,潘維曦出走香港。2001年,潘維曦被公安部列為網上通緝犯,直至2013年底才被廣東警方在香港抓獲」。

《明報》記者翻查資料,本港傳媒未有報道這次「越境拘捕」行動,直至2015年10月,有本港傳媒報道潘維曦在廣州受審及判刑的消息,並指潘在2013年底被捕,但未提及被捕細節。

據紀碩鳴今天在《明報》觀點版撰寫題為「中央應嚴厲阻止跨境綁架」的文章,文中引述消息人士指潘維曦是被人「綁架返內地」,「事件發生在2013年9月8日晚,港商潘維曦夫婦開車回香島道家的路上,遇到假冒的香港警察,指揮他們轉彎進停車場,說是車後燈壞了,等他們下車察看時,對面商務車中幾個大漢蜂擁而上,把他倆綑綁起來,塞入車內,然後開車至海邊再以快艇又轉漁船,綁架到廣東的深山中禁錮。將他們夫婦分開兩間房,戴上腳鐐,嚴刑拷打,一直折磨了整整5天。目的是要潘維曦按要求錄下口供。其間,潘維曦稍有不從就被毒打,一直至遍體鱗傷,血流披面。口供背不準確,還被在全身傷口倒上蜜糖,再扔蟻巢在身上,讓螞蟻咬他。至9月13日凌晨,這些大漢達到目的後,將潘維曦夫婦綑綁手腳,封住嘴巴,扔到一個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的橋下,沒多久就有人來把他們帶到鐘落潭派出所問話」。

紀文指出,案發後潘的女兒在香港報警,在香港警方努力爭取下,廣州公安才釋放潘妻,並於一周後在香港警方陪同下回港。文章又指香港警方在接報後作大量調查,蒐集綁架證據,據悉也找到綁架案外圍疑犯,「不過,證據交廣東當局近兩年了,至今石沉大海」。

《明報》就事件向香港警方查詢,正等候回覆。

紀碩鳴《中央應嚴厲阻止跨境綁架》(全文)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當然,也有可能,李波真的以「自己的方式」返內地,這是他本人的選擇,講明真相釋解港人疑慮即可。但中央應該重申絕不允許這類白色恐怖事件發生,因為,過去確實曾發生香港人被綁架返內地的恐怖事。」全文:http://goo.gl/DX6dJc【...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Friday, January 8, 2016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銅鑼灣書店 李波 一國兩制 跨境執法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