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但下午因法定人數不足流會。對於有議員計劃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草案,草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對流會感到可惜,又擔心時間有限下,透過專責委員會審議亦有可能造成「重頭開始整個法案的審議工作」,最終要交由下屆重新審議。
陳鑑林稱,法案已交付立法會,議員有責任付諸表決,不論支持或反對都應該在議會內以民主的形式作出決定。他信政府會檢討法例所需的時間,才決定否在現階段收回草案,但認為草案經多年諮詢,現階段決定收回草案是不理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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