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司機拒分手裸照威脅14歲男童 判囚2年8個月 (14:26)

男貨車司機去年6月在網上結識14歲男童,之後到男童住所見面,更要求對方事先準備毛巾、皮帶及衣架。兩人見面後隨即肛交,其後發展成情侶。男童一個月後要求分手,但司機拒絕,並以男童裸照威脅。司機早前在高院承認3項與年齡在21歲以下男子肛交及1項刑事恐嚇罪,今日被判囚2年8個月。

被告羅俊彥(28歲)曾有非禮案底,他現時未婚並與家人同住。辯方指被告與家人關係不俗,熱心參與義工服務,但其溝通技巧不好,故他的朋友不多。

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的自我形象低落,處事不成熟及衝動,亦有戀童癖,加上父母離婚,令他因怕被遺棄而犯案。心理專家指他對治療的態度不積極,重犯機會高。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大,犯案時亦沒使用安全套,更威脅發布裸照,這均是加刑因素。他建議被告在獄中應該認真接受心理治療。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判決】被告於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1月6日,分別5次在停牌期間駕駛電單車經過西九龍交通行動基地。報道:bit.ly/1ZOUuyd【疑施工毁地下喉 中環馬路噴火】bit.ly/1PLoG8A#明報 #明報即時新聞 #明報...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January 6, 2016

相關字詞﹕法庭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