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巿民有知情權而非知「錯」權,吳亮星,完啦好嗎?(文:珊揚) (18:47)

那些親中共的保皇建制很聰明,近年知道了傳媒的重要性,亦知道傳媒會報導什麼,就特地胡言亂語,搶奪收視時間。但事實上他們的發言就是廢話,就是誤導,就是要模糊焦點。他們的發言驚為天人,定必有數以十萬計的share、like和留言,最後壓縮其他新聞的篇幅。因此筆者先呼籲各位留意事件去向為主,莫把心神費在無營養的垃圾言論之上。

不過今日筆者無論如何也要向吳亮星興師問罪。

吳亮星今天走出來說公眾有知情權,說不盡不實的報導傳媒才會報。現在全香港都不知道李波的下落,要是你能明確指出他身在何方,我夠膽說全香港傳媒無一不鬥快趕到現場採訪。

更重要的是,你現正挑戰全香港傳媒的底線。你既然覺得傳媒報導不盡不實,你就指正給全香港人看看,而不是隨便編個理由為自己開脫,把自己的責任一下子卸給傳媒。

最後,親中共議員經常亂以一些社會基石解釋自己的行為,簡直是妖言惑眾無中生有,可謂人類文明的山埃毒藥。市民有知情權,但不是知「錯」權,你身為議員竟然在議會上說出自己都知道是不盡不實的消息,有貶議員之尊貴。議事堂是香港認真議事之地,豈容你大放闕詞胡說八道!你散播不盡不實的消息根本是說謊,是講大話,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難道吳亮星你不知道?

吳亮星你在議會上講大話後竟然想以公眾知情權掩飾自己的劣行,你可知道自己:

一. 教壞細路;

二. 扭曲知情權之意義;

三. 踐踏立法會議事堂之莊嚴;

四. 侮辱議員一職;

五. 當一眾香港市民白癡;

六. 侮辱香港傳媒

吳亮星,你可知罪?

原文載於「評台」(2016年1月6日)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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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January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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