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環球時報》今就銅鑼灣書店5人失蹤發表評論,指內地就香港出版書籍調查是有理合法,香港記者協會及獨立評論人協會強烈批評有關言論,形容是「荒謬」及「令人震驚」。兩會促請港澳辦、中聯聯和香港特區政府澄清,以正視聽。
記協及評協引述《基本法》第27條指,「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認為《環時》作為半官方媒體,堂而皇之表明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出版自由可隨意侵犯,言論荒謬;而《環時》作為新聞媒體,肆意曲解《基本法》,做法更是極不專業。
《環時》又認為香港居民在港行為,只要不合內地法律,就可能被內地有關部門,以「規避法律」方式,令被調查者到內地配合調查。對此兩會認為《環時》此觀點是製造白色恐怖,令港人憂慮,並有違《基本法》第28條所訂明的「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的規定」。
兩會表示,為免《環時》觀點習非成是,故促請港澳辦、中聯辦和特區政府澄清,香港與內地是否有《環時》所謂的「規避法律」,讓《基本法》的明文保障,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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