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前委員兼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嚇手段企圖令廉署中止就其涉嫌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案的調查。劉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辯方指劉曾發出過第3封信予梁振英及白韞六,該信對本案重要,其內容有「開脫性作用」,有助法庭解讀劉較早前去信兩人的目的。
辯方指,劉夢熊在2013年1月9日及10日分別去信特首梁振英及時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其後在1月29日同時去信兩人,但控方一直沒有披露兩人曾收過1月29日的信件,直至收信10個半月後,控方才確認在白的辦公室找到信件。
辯方又指,第3封信與本案有關亦重要,因內容可能有「開脫性作用」,現階段毋須向法庭披露細節,但強調信件能夠解釋劉的意圖,協助法庭解讀其撰寫電郵目的。
辯方稱,自接手案件後,多次去信律政司,要求白與梁解釋為何不一早披露曾收到信件,但律政司均沒有給予正面回應,時至今日未有任何解釋,該信正本到目前仍然是「銷聲匿迹」,若劉沒有保存信件副本,只會依賴他在自辯時用口說出信件。
控方今早在庭上透露,辯方所提及的第3封信件是由劉於2013年1月29日發送給梁振英,副本抄送白韞六的信件。信中內容大部分是劉的投訴,指有人放料等事項,但控方認為信件大部分與本案案情無關,惟控方確認,特首的秘書當日收取信件後沒有向廉署披露。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