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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案】要求控方提供致梁振英白韞六信件 辯方:不能因涉權高者而拒絕披露 (13:11)

全國政協前委員兼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嚇手段企圖令廉署中止就其涉嫌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案的調查。劉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辯方要求控方提供資料,指控方有責任披露辯方要求的資料,不能因案涉及權高人士而拖延、或拒絕披露,否則公義不得彰顯。

辯方在庭上引用多個案例,均指控方需要披露任何與議題有關的資料。辯方又要求白韞六解釋為何不盡早向廉署人員曾收過第三封信,亦要求特首梁振英解釋是否有參與過處理第三封信的正本。

辯方強調,控方有責任向其他政府部門查詢,不能因案涉及位高權重的人而拖延或拒絕披露。

控方今早在庭上透露,辯方所提及的第3封信件是由劉於2013年1月29日發送給梁振英,副本抄送白韞六的信件。信中內容大部分是劉的投訴,指有人放料等事項,但控方認為信件大部分與本案案情無關,惟控方確認,特首的秘書當日收取信件後沒有向廉署披露。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如何定義「自願」】田北辰補充,若自己收到類似電話會先報警,「點會跟住上去」。報道:http://bit.ly/1Owb8yS【梁振英籲李波本人提供資料助查】http://bit.ly/1RdlAOb【《環時》:炒作對李波本人非好事...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Monday, January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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