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前委員兼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嚇手段企圖令廉署中止就其涉嫌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案的調查。劉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開審。
辯方質疑,白韞六及梁振英均沒有向控方披露涉案的第3封信件,做法不尋常,質疑是刻意隱瞞。
辯方先行申請要求控方披露相關資料。辯方指,由劉夢熊被拘捕後10個半月內,白韞六及梁振英都沒有向廉署調查人員披露涉案的第3封信件的副本及正本,直至辯方於2013年11月申請永久中止聆訊時,辯方披露涉案的第3封信件後,控方及廉署才得悉有第3封信件的存在。
辯方要求控方披露,白一直沒有提供副本的原因以及當信件的正本送往特首辦時梁振英是否親自處理有關信件。
辯方又指,一般情況下,調查人員會索取涉案的信件作調查之用,惟控方一直都沒有向梁或特首辦索取信件的正本,辯方質疑有關決定由白韞六直接下達,要求控方澄清。
辯方續說,梁振英及白韞六處理第3封信件時手法相同,認為當中不存在不約而同,「無咁啱」,形容「情況不尋常」,質疑有人想隱瞞不讓律政司得悉有關的第3封信件,若辯方沒有主動向法庭披露信件,控方將會全不知情。
辯方認為,控方若不願披露上述資料,將令人有更強烈懷疑。
控方庭上透露,辯方所提及的第3封信件是由劉於2013年1月29日發送給梁振英,副本抄送白韞六的信件,信中內容大部分是劉的投訴,指有人放料等事項,但控方認為信件大部分與本案案情無關,但控方確認,特首的秘書當日收取信件後沒有向廉署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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