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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退保】給長者一個保障:談審查及供養 (文:陳紹銘) (13:06)

退休保障諮詢展開,政府拋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的兩大方向,並開宗明義表示對全民方案有所保留,選擇性的提供資訊,收窄社會對退休保障的想像,更刻意製造年輕人及長者的世代矛盾,令人憤怒;而社會同時一片討論,「為何有錢人可以受惠?」、「為何要供養別人父母?」、「方案爆煲不能持續」等等。涉及範疇甚多,有必要逐一詳細討論,本文先就審查及供養逐點回應。

貧窮標籤蒙羞 擔心一無所有

關於經濟審查,政府常說將資源留給有需要的一群,看似理所當然,然而,不少審查制度,因為存在着標籤效應(labelling effect),令有需要的無法得到援助。這種效應,有時不易理解,為何有需要的,不去申領福利,我想起幾個曾遇見的長者:

幾年前,在通州街的天光墟,遇見一位婆婆在地攤擺賣賺錢,每天清晨4時多出來,有時不發市,間中能賺取十元八塊已經算生意不錯;後來細談下,知道她與丈夫同住公屋,當時還未有長者生活津貼,他們靠的是「不論貧富」的生果金,共約2000元,交租後,兩夫妻每月只有約1000元生活,很難想像,在香港是如何過生活?每天的擺賣,能賺多一點就會吃多一點。他們沒甚資產,其實已是「有經濟需要」可領取綜援,不過他們沒有,說「我們不會拿這些,永遠被人看不起」,即使他們都年過70,也怕他人目光,也怕閒言閒語,寧緊縮開支,每天擺賣維生,這是政府期望的「自力更生」嗎?

也記起,在深水埗板間房,遇過一位70多歲的伯伯,也是靠「不論貧富」的生果金維生,蝸居在12平方呎,勉強能「放」進一個人的牀位,每天在家中煮兩餐白飯青菜,要住最平租的房,吃最少的食物,每月食物連租金的開支,約1000元。問他有否領取綜援,原來他有近10萬的積蓄,在退保諮詢「8萬元資產方案」中屬於「沒有經濟需要」,他一直不敢動用儲蓄,說:「到時一無所有,怎麼辦?」擔心他捱壞身子,也提及過,開支鬆動一點,積蓄用到一個程度可有綜援保障,他說「不想拿窮人的福利」,繼續的捱。

或許,他們是能安貧樂道,不過,他們值得過更好的生活嗎?或許,這是他們自己「選擇」,不過,「經濟審查」的標籤令他們只能白飯青菜過活;或許,在香港不會餓死人,不過,長者的尊嚴卻得不到保障。8萬元資產方案,其實只是綜援的改版,偏低的資產限額,雖然以申報制度處理,但標籤效應依然強烈。這種害人的標籤,會令合資格的「有需要」人士卻步。8萬元,被嘲諷棺材也不夠買,其實,「棺材本」的意義不單是購買棺材或辦喪事的金錢,而是長者會擔心「一無所有」,人到中年,更會擔心病患、變遷,總想留多一點錢傍身安心。擔心一無所有,哪一個政府高官會明白?不要忘記,即使今天有綜援及長者生活津貼,福利轉移後的長者貧窮率仍為30%,10個長者3個貧。全民性政策,如生果金,被社會公認為回饋長者多年貢獻的敬老金,視作所有長者的權利,標籤性極低,可讓所有長者取得安心,不單是扶貧,也是一種尊重和保障。

退保同供同養 風險共同分擔

另一個爭議的題目,是供款或交稅的問題,有人不滿要供養另一代人,或別人的父母,表示不公,要「自己父母自己養」;林鄭月娥亦問年輕人交多點稅是否公義,主動掀起世代矛盾。首先,社會上的互相「供養」的例子並不罕見,全民生果金、普及免費教育、廉價公共醫療等等,都要透過公民交稅,政府運用公帑,去達至一些社會目標,例如保障教育權利、生存權利等等。

以免費教育為例,中年人士,一般不會再享用免費教育,難道應反對交稅去「供養」另一代人的教育?要求「自己教育自己供」或「自己子女自己教」?長者們,曾以不同方式貢獻社會,養家、育兒、交稅、基建等,但有些從未享受過免費教育,今天連報紙也看不懂,又是否應反對以稅收「供養」下一代?這樣的社會關係是否我們樂於看見?林鄭司長有意地製造世代矛盾以轉移視線,將矛頭由政府及資本家轉至一眾長者,為何司長不去問,香港標準稅率近乎全球最低,是否公義?由市民「供養」低民望高薪金有長糧的官員,是否公義?僱員的強積金供款被基金公司蠶食,還會被僱主以對冲機制剋扣,又是否公義?

事實上,我們從未能完全獨立於社會,房屋不是自己建,病痛不是自己醫,馬路不是自己起,社會關係是互相協作。當然,稅收是否用得其所,包括應否或用多少作退休保障或發展基建,作為納稅人,或是所有香港人,實在有權表達意見、有權參與決策;但應該討論的,是我們期望以稅收或供款,達到什麼社會目標、建立什麼社會關係、要運用多少稅收實踐等等,而不是將退保簡化為供養另一代的不公平,也不能簡單將「自己政府自己揀」的自主民主理念,演繹為各家自掃門前雪。

此外,在多個全民退保方案中,工作人士在「供養」別人父母時,其實自己父母也同時被社會「供養」,即使要計是否「划算」,比較家庭中「供養」及「被供養」的金額,實在也未必無利。例如根據退保聯席或學者方案,個人放入「水塘」的錢,是強積金中僱主及僱員各供2.5%,以一名月入兩萬元的市民計算,供款1000元,若他的家中有年長父母,一個長者可得3000多元,即使家中是3個養1個年長人士,3個供款者付出3000元,但家中長者則有3000多元,以家庭為單位的話,得到的退保金比供款多;而實際上,2014年,就業收入中位數為13,400元,20至29歲的收入中位數約為11,000至12,000元,個人供款約為六七百元,但家中每名長者可得3000多元,對於中下階層或會較「着數」,若有人因擔心增加經濟負擔而反對「供養別人父母」,或可先計算是否合理;當然,年長父母得到退休金,能否減輕家中成員的供養壓力,要視乎家庭關係,因人而異。另一方面,所謂的個人供款是從強積金中提取,在現有制度下不用額外付出(取消強積金制度另作討論),而一個可持續的退保制度,年輕或中年的一輩,在年老時也是可領取退保金,即供款者將來也同樣可每月領取3000多元(2015年價格)。

當然,是否支持計劃,不應單單計算個人或家庭得失,還要考慮整體社會利益。全民退休保障,是一個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方案,攤分每個社會成員的風險(risk),有點像購買個人醫療保險,自己無病,要「供養」有病的,到自己遇上病患,則會「被供養」,將這概念放在社會各成員當中,我們未能預知各人有多長壽、會否因意外或病患無法工作儲蓄等風險,全民性方案是確保每個人都能在老年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而社會保險制度,亦是推動更互相扣連的社會關係。

確保生活保障 推動社會關係

制度的可持續性,民間已提出持續至2064年的學者方案,周永新教授亦提出了修訂的可持續方案,至於如何供款,例如多賺者多付、大企業支付更多、取消強積金或供款不封頂、政府提早大幅注資等等,實在有很多討論空間,退保諮詢,不應以集中攻擊單一方案了事,而應為朝着改善長者福祉及更好的社會關係前進。

作者是前線社工、社工復興運動成員、香港政策透視執委、影子安老會成員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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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文摘 on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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