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龍小菌去年(2015年)6月被指在超市拿取菌類、香腸以及蔬果等貨品,總值約125元,結果被控盜竊罪。龍當時把貨品先放在手推車,再放入環保袋離開,她其後解釋因不適和疲倦而忘記付款,獲法庭撤銷控罪,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年。
龍小菌表示,過去習慣把環保袋放在購物車內,邊買邊入袋,不過經過上次「大頭蝦」事件後,購物時必用店方的車或籃,她說:「話就話點會唔記得畀錢,但有時講電話或諗緊嘢,分心難避免,一唔為意未付款就離開,到時解釋都無用,還是付款後才放入環保袋較穩陣。」
她亦坦言現時再到超市購物時,每聽到警報,都會擔心自己是否再次忘記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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