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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賣的,是香港的一個時代──談梅艷芳的遺物與流行文化的滄桑(文:李展鵬) (13:50)

幾個造價可能只是數千元的獎座,二三十年之後,何以賣得出數十萬元、甚至過百萬元?最近,梅艷芳的遺物再被拍賣,當中那些以天價賣出的獎項,經過幾個世代的滄桑,早已不單只屬於梅艷芳,而且成了香港盛衰的見證。

黃秋生:獎項(不)是垃圾

生前死後都惹是非的梅艷芳,其遺物再次被拍賣,包括她的一些獎項,甚至還有內衣褲(後來證實是未穿過的登台打底衫褲)。此消息一出,馬上引起爭議,圈中人紛紛表達不滿,除了她的徒弟及好友齊聲譴責之外,黃秋生在TVB頒獎禮上的慷慨陳詞最令人注目。

上台接受視帝殊榮,那本來是屬於黃秋生個人的榮耀時刻,然而,他卻利用台上珍貴的發言時間談及梅艷芳的事,表示拍賣事件令他很難過,又強調獎項不僅代表了藝人的成就,而且是整個團隊的辛勞成果,顯出他對此事真的耿耿於懷。其實,由黃秋生談論獎項,可說別具意義。

很少人記得黃秋生玩過搖滾,出過幾張唱片,其中一張名叫《Bad Taste》,封面正是他戴著黑超,把一堆音樂獎項丟在面前的大垃圾桶中。那是2002年,香港樂壇頒獎禮已經變質,有電台可以一晚頒出過百個獎項,太公分豬肉,但與此同時,廣東歌的質與量其實大不如前。黃秋生把音樂獎項視為垃圾,貫徹他的敢言個性。

我不知道黃秋生最近多次為拍賣事件發聲時,是否記得當年的這個唱片封面。顯然地,梅艷芳的獎項在他眼中絕非垃圾,而是珍寶。時光倒流到八十年代,當時得獎的確絕非易事。這次拍賣的新秀冠軍獎座,是她從數千人脫穎而出奪得的。至於她參賽的片段、她當晚的金色歌衫,還有利舞台的場地,已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香港有許多經由歌唱比賽晉身樂壇的歌星,但說到連參賽片段都成為街知巷聞的經典,梅艷芳似乎是特例。

新秀得主雄霸樂壇

梅艷芳贏得首屆新秀冠軍打響頭炮之後,後來得獎的呂方、杜德偉、許志安、黎明及鄭秀文等個個走紅,甚至落選的草蜢、周慧敏、關淑怡也都大受歡迎。曾經一度,新秀得主雄霸樂壇半邊天,而梅艷芳則被稱為「新秀大姐大」。新秀一獎,標誌了一個時代。

得獎才三數年之後,梅艷芳唱出了《似水流年》及《夢伴》等cantopop傳世名作,一直獲獎無數,並曾經連續五年奪得TVB的最受歡迎女歌手。當時,別說是年度總選,就算是季選也令人引頸以待,這次拍賣的遺物中也有季選獎座。而TVB的十大勁歌金曲及港台的十大中文金曲,當年都是城中焦點。曾經,因為頒發的獎項少,歌手甚至可以在唱完得獎作品後再加送一首歌。後來,獎項越頒越多,得獎者也只可以唱半首歌,甚至沒得唱。而梅艷芳作為頒獎禮的常客,一直贏盡鎂光燈:例如《烈焰紅唇》在1987年得獎時,她的性感造型令觀眾尖叫;她在1988年第三次得到最受歡迎女歌手時,首次以一身白紗的淑女形象出現。

這次拍賣的,還有金像獎最佳女主角及最佳女配角的獎座。梅艷芳是少數得過三座香港電影金像獎的女星。雖然今天的電影頒獎禮不像樂壇頒獎禮變得那麼濫,但不要忘了,梅艷芳那一代演員要當上影帝影后,是要跟當時香港每年生產數百部電影的男女主角競爭。在八十年代,香港是世界上除了美國及印度以外生產最多電影的地方。到了今天,港片產量大減,電影獎項的競爭自然不可同而語。

拍賣事件的hidden agenda

這次拍賣事件佔據娛樂版多天,表面的agenda是去捍衛一位已故巨星的榮譽與尊嚴,至於那個hidden agenda則是:梅艷芳當年得獎都是實至名歸的,那些獎項甚有價值,它們代表了香港歌影文化的最輝煌年代。對這些獎項的著緊,背後是對cantopop與港片的追憶與尊重。

不無諷刺地,正當她的獎項以天價賣出,又是香港幾個樂壇頒獎禮舉行之時。一如以往,幾個傳媒繼續頒出數以百計的獎項,多數觀眾繼續對結果不屑一顧,甚至連娛樂版都懶得浪費版面去刊登超長的得獎名單。多年之後,誰會記得哪個歌星得了哪個獎?有一天,如果某歌星上勁歌的歌衫被拍賣,誰會在乎?這一切,是否像黃秋生唱片封面那樣,都是一件件垃圾?

梅艷芳這些獎項超越了她的個人榮耀,而成了一個時代的見證。這次拍賣事件不只令梅迷著緊,藝人關心,更得到社會注目。梅艷芳被稱為「香港的女兒」,她的遺物、尊嚴與成就已成了香港資產,是很多人願意共同捍衛的東西。她的這些獎座經歷了二三十年的時光旅行,銘刻了一段段香港人非常在乎的回憶,裡面有哥哥、梅姐、家駒、學友、星爺、發哥,有紅到日韓與美加的港片,有唱到世界不同角落的廣東歌。當時,香港流行文化不必事事北望大陸,而坐擁多個國家的市場。尤其在今天,香港一方面歌視產業江河日下,另一方面社會氣氛極壞,那些曾經的美好特別令人神往。

然而,既然這些獎項如此重要,梅艷芳本身的態度又如何?其實,早有不少報道指出當年梅艷芳一早知道自己時日無多。籌備她最後的演唱會時,她跟身邊好友說:「再不唱,以後就沒機會唱了。」後來,她亦立下遺囑,請匯豐信託管理她的遺產。當時,她如果有一絲念頭,覺得這些獎項夠重要,覺得自己的成就夠輝煌,她只要跟助手講一聲,生前把獎項集合起來交好友保管,這些獎項今天就不會落得被拍賣的田地。但是,她沒有這樣做。

梅艷芳生前講過:「不用記著我這個人,記著我做過的事便行。」這句話,跟她去世前不處理她的華衣與獎項的作風一脈相通:她不是要死後留名,不是要後世景仰,對她來說,更重要的是後人去傳承她一生不停去做的事──行善,並為社會公義發聲。這是梅艷芳在演藝成就以外的一種深具感染力的社會人格。

然而,儘管梅艷芳不稀罕死後虛名,但重視香港流行文化的人,仍然希望她得到應有的尊重與重視。因此,這次演藝人協會投到三百多件遺物以後,要跟政府商議建梅艷芳紀念館,便令人拍手叫好。轉眼間,她已去世十二年。願她的遺物經過塵封多年與拍賣示眾後,可以結束流離,他日找到安居之所,可以好好的被展示,去見證香港的盛衰滄桑。

(原文載於《評台》網站。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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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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