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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立會垃圾桶縱火】5青年被控串謀縱火 獲准保釋 禁足立會 (12:15)

各被告離開法院。(林智傑攝)

立法會綜合大樓示威區的垃圾桶,於本月9日疑遭人用火損毀。警方事後拘捕6名疑犯,其中包括「佔中輔警」楊逸朗等5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5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2月3日再訊,待警方就眾被告的電話內容等作進一步調查及等候化驗報告。5名被告獲准保釋,但須禁足立法會綜合大樓。

5名被告分別為樹仁大學學生會候任會長、「佔中輔警」楊逸朗(22歲)(已辭任輔警)、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陳祖澤(18歲)、培正專業書院學生周樂軒(19歲)、畢業於樹仁大學的繪圖師林國倫(24歲)及19歲無業男子葉卓賢。

控罪指,2015年12月9日,5名被告於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入口外示威區,串謀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立法會的垃圾桶。

控方反對陳、葉及林的保釋,指警方透過陳的個人八達通卡紀錄發現,陳在案發當日乘搭地鐵到達金鐘。閉路電視畫面曾拍攝到陳沒有帶口罩的樣貌,與當發時被拍攝到的縱火人士打扮相似。

控方指,葉及林曾在警誡下作出招認,當中林稱,在楊逸朗的指示下購買酒精及報紙,並將物品帶到立法會綜合大樓外交給楊。林聲稱不知道楊將有關物品用作縱火用途,而葉則在招認後,日前被警方帶回立法會綜合大樓重組案情。

裁判官最終批准各被告以1萬元至5萬元元不等保釋候訊,裁判官特別應控方要求,下令各被告在保釋期間禁止踏足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一帶的地方。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已解散的團體「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及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到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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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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