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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判囚3年緩刑3年不上訴 庭外帶走十數支持者 (10:24)

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浦志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有消息指在法院外圍觀的十數名支持者被當局帶上警車和巴士。

綜合官方中央電視台和新華網報道,法庭指浦志強如實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並對其宣告緩刑。

新華網稱,浦志強在庭審期間,表示認可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多次向公衆和被害人真誠致歉,努力挽回影響,汲取教訓,謹言慎行,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尊重法庭對此案的審理、尊重法院對其言行的處理、尊重法庭的判決。報道又指浦志強同時表示,從自身的經歷,感受到法治的進步、法律的完善及社會的進步。希望通過此案明確互聯網言論的邊界,推進法治進程。浦志強當庭感謝看守所和醫護人員對其生活安排和無微不至的關懷。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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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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