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裁定,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未有申報收受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的投訴不成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對報告的裁定表示強烈不滿、遺憾及失望。他稱,結果顯示委員會是「無牙老虎」,「自己人查自己人最後不了了之」,促請李梁二人及投票反對的泛民議員向公眾交代,又認為廉署應徹查事件。
王國興認為事件「證據確鑿,是非清楚」,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在3票贊成,3票反對下,按慣例反對,「放生涉嫌犯法的議員,係非常惡劣的先例」。他續批評投下3票反對的泛民議員「護短」。
他又批評,委員會的討論「偷換概念」,討論是否個人收受或代政黨收受,而非14日內有無申報,質疑如日後議員被揭發收錢後稱是代收而無事,「申報制度重有咩用呢?」。他又批評報告無交代代收款項所衍生的利息,
梁國雄回應時承認自己處事方法不盡理想,稱是不想令別人知道捐款人是何人。他指事件令很多人失望,「永遠可以做得好啲」,早前已經道歉,認為如有政黨法規管政黨接受捐款會更好。
梁又表示,此事不會完結,會有警察等其他機構監察及跟進。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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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明報即時新聞貼上了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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