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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23條】蘇錦樑:截圖不一定要援引出處 不知侵權不損原作經濟利益不會招刑責 (09:28)

立法會最快後天(16日)恢復二讀被視為「網絡23條」的版權例條修訂草案,政府近日連番為草案解畫。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於多份報章撰文,指「截圖」不一定要援引出處,又說「如不知道有侵權情況或不取代原作品構成經濟損害」,就不會招致刑責。

蘇錦樑於文章重申,草案是要引入傳播權利,而版權保障並非絕對,須明文訂明情況,允許在毋須同意下,合理使用他人版權作品,保障言論、表達自由。他又說,現有以及新增豁免,已惠及絕大部分「二次創作」和日常社交分享行為,明確免除其法律責任,

蘇錦樑以截圖(Cap圖)上網為例,指除了現時「批評和評論」和「報道時事」,未來六大豁免也都適用。

他特別提到,知道外界覺得「截圖」是否援引出處不清晰,「我在此給大家肯定的答案-如非切實可行,不一定要援引出處」;若仍不放心,擔心豁免保障不足,條例草案通過後,刑事責任門檻更清晰,「如不知道有侵權情況或不取代原作品構成經濟損害,就不會招致刑責」。

蘇錦樑之後「引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表示:「其實如果大家理性地看民事訴訟和刑事責任的風險,其實低到不得了。」

蘇錦樑強調,現在已到了抉擇時刻,「到底我們是昧於低頭多年的『相安無事』,還是敢於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就在一念之間」。他反問若這次立法工作若無功而還,香港版權實施和保障將何去何從,「香港不是第三世界,值得擁有一個跟國際上先進國家看齊的版權制度。為誰辛苦為誰忙?香港整體的最大利益就是唯一的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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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Sunday, December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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