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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23條】稱網上誤解多 梁家麗:日常網上活動只屬民事 (11:54)

被網民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近日在社會爭議紛紛,知識產權署長梁家麗今早在無綫電視《講清講楚》稱,網上侵權行為一直受到法例規管,但有灰色地帶欠清晰,修訂條例可帶來更好保障。

梁家麗指,新修訂需要有相應刑事法律責任,但強調刑事門檻比民事門檻高,因此日常網上活動只會是民事門檻。不過她提到,若用串流技術去大量分發,「例如整套電視劇、整套戲,讓公眾人士不用去看戲,不用去正式購買觀看電子版本的作品都可以看到」,便肯定有刑事法律責任。 

梁家麗在節目後接受傳媒提問時稱,留意到目前一般最擔心的是自己唱一首歌放上網究竟是否違法,而網上不少討論指,自己唱歌、改圖放上網,甚至婚宴播歌都要坐監,但她重申「這些全部都是不正確」。

她解釋,婚宴播歌是公開表演,只屬民事法律責任,加上很多酒店已買版稅,可以讓新人進行表演,但即使「唔好彩」侵權,也不是刑責;至於網民cap圖放上網,由於不能取代原作品,故不在刑網之內。

梁家麗指,由此可見,大眾對條例的概念有好多不清晰之處及有誤解。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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