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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拒登廣告 林依麗索1元「精神損害」賠償敗訴 (17:15)

仁濟醫院前總理林依麗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她於今年8月底原欲於《信報》刊登有關成立監察院的廣告,惟簽定合約半小時後,林獲通知被拒絕刊登有關廣告。

林指《信報》的決定對她造成精神損害,要求索取1元賠償。審裁官今裁定林依麗敗訴,指有關合約的條文已列明,《信報》保留刊登或修改廣告內容的權利,不認為事件對林依麗造成精神損害。

林依麗早前表示,她原欲以「香港關注會」主席身份於《信報》刊登廣告,要求政府成立監察院,監察所有政府部門及立法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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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December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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