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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23條】林夕:願不計較版稅 歡迎惡搞我的歌詞 (00:20)

立法會今日原恢復二讀俗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但最終於下午1時多因人數不足流會。著名填詞人林夕今日在其《蘋果日報》專欄中宣布「歡迎惡搞我的歌詞」,指自己「願意不計較個人網上版稅,歡迎改我歌詞搞我歌詞,感激翻唱,謝謝各位二度創作,一力推廣原作」。

林夕在專欄中提到,在香港網絡自由平台,年輕人分享創意,不明白為什麼就不能採納更貼近當前現實的做法,如仿效外國行之有效的用戶衍生(UGC),或者開放式豁免的公平使用法(fair use),「只要屬於非牟利,就完事了」。

版權條例若通過修訂後有6項豁免,如戲仿、滑稽、模仿、諷刺等,但林夕指定義抽象,例如「有抗爭往績的網絡紅人,滑稽地熱烈彈琴熱烈唱,也一定是嚴肅的,因為他居然沒走音;也不是在評論時事,而是真心祝賀雙料碩士樹根歌放下自在,拉得」。

他又指法例通過後即使法官說未必犯法,但他認為「未必會但可能會」,有可能令想惡搞時事人物的人卻步,「又多一隻寒蟬了」。

著名填詞人黃偉文昨晚亦在facebook專頁留言撐網民二次創作,寫道:「方丈份人好大方,我啲歌詞隨便改。You have my word!--- 黃偉文(9-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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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即係,納稅人要畀錢!?】其實小編都好鍾意唱歌,不過…… 報道+片段:http://bit.ly/1QvkFq6【黃家強:若我不是Beyond一員 應該可以更幸福】http://bit.ly/1NLfrkU#明報 #明報即時新...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Wednesday, December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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