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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23條】蘇錦樑撰文澄清「誤解」 指通過後即檢討 (08:04)

立法會稍後將就被稱為「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今早於多份報章撰文,稱明白部分人對草案心存懷疑,但期望大家理性、客觀分析條例草案優劣,不要因網上一些誤傳,忽視條例草案可帶來的好處。

蘇錦樑於文章指出,目前的立法建議,是政府顧及不同持份者權益下,「最好、最平衡的方案」,惟網上有很多「誤傳」。

他舉例,最近網上流傳條例草案通過後,現時在互聯網上常見的一些「二次創作」,以至在社交平台如facebook等十分普遍的社交行為,將會「被消失」,他稱這為誤解,因為條例草案「不會收窄表達自由,不會影響現時版權豁免,亦不會針對互聯網和社交平台日常的行為」。

蘇錦樑續稱,「為了進一步保障使用者的表達和言論自由」,條例草案新增多項明文豁免,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評論時事和引用的「二次創作」,都可以獲得法定版權豁免,明確免除民事及刑事責任。他又稱,法定「安全港」制度保障網上服務平台正常運作,毋須主動監察使用者有否侵權,使用者也能反駁侵權指控,避免作品無理下架。

另外,對於部分網民擔心條例草案建議引入傳播權利會否令其「誤墮刑網」,蘇錦樑稱這項傳播權利的刑事責任,針對的是大規模侵權行為,而一般常見「二次創作」,難取代原作品構成經濟損害,不應負上刑責。

至於有網民團體提出在豁免中加入版權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以及採取開放式豁免,蘇錦樑指,立約自由對香港自由市場經濟十分重要,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應按一貫制度,自行商討合適條款;而開放式豁免亦與香港一向採用的豁免模式根本不同,英國、新西蘭、加拿大和澳洲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也沒有採用美式公平使用的豁免。

蘇錦樑承諾,條例草案通過後,會隨即開展新一輪檢討,處理各方持份者關注議題,緊貼國際形勢,持續完善制度,不再「追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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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Tuesday, December 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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