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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性交沒付肉金逼妓女返內地 警長否認公職行為失當 (16:04)

曾參與油尖區反色情活動的油尖區特別職務隊警長,去年5月27日於廟街涉向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妓女問價後上樓,當雙方脫衣準備一起淋浴時,警長突然出示委任證表明身分,要求妓女與她性交,完事後警長被指不但沒有支付肉金,更要求對方在3小時內離境回內地,否則會被拘留7天。被告朱志豪(43歲)於區院否認一項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受審。

20多歲、別名「大眼妹」的女事主於屏風後供稱,去年5月27日她與女友人小麗持雙程證來港,並於廟街租住兩間劏房;翌日凌晨,她與小麗在樓下拉客時,被告向事主問價,事主指收費200元,其後兩人進入房間後,被告表明警察身分,並向她說:「你要現在回去,還是要我將你困7日?」事主稱,當時感到害怕,遂應被告要求向對方提供性服務。

事主續供稱,完事後被告沒有付錢,反而要求事主立刻收拾行李離開廟街,3小時內乘車到皇崗離境。事主依指示行事,與友人一起離境。

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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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法官考慮到女被告有精神病,母女關係破裂對女被告已是最大懲罰,故判她監禁1年,又勸女被告出獄後不要再犯,要好好珍惜母女關係。報道:http://bit.ly/1NEq213#明報 #明報即時新聞...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Sunday, December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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