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網絡23條】網民憂舊曲改詞求婚都違法 商經局副秘:過慮了 (11:29)

被網民稱為「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三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有網民擬在當日於立法會外發起集會。「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發言人阿靈今早在港台節目上稱,雖然今次草案已新增對戲仿、諷刺及時事評論等的豁免,但他們仍認為豁免不足,提出改用「開放式」豁免。

阿靈以舊曲新詞為例,若純粹感情抒發已講明不包括在豁免之內,但很多人常會改歌詞哄男女朋友、甚至求婚,但「上到youtube你就大件事」、「到時監倉見」。她認為,若毋須界定豁免範圍,而是對非牟利的二次創作者加入「開放式」豁免,則較容易令人接受。至於會否令執法機構權力更大?阿靈說,「都無辦法,有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控制到」,又相信執法機關「無啦啦不會亂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黃福來在同一節目上回應稱,版權是私有財產權,應受到保障,但表達自由同樣要受保障,因此今次才加入各項豁免,強調有關豁免是按既有公共目的而釐定,可保障絕大部分二次創作。他反質疑「開放式」豁免的定義為何,因每做一個豁免背後都應有政策理由。

對於某君求婚改歌詞會否觸例,黃福來稱youtube等服務平台早已與唱片公司達成協靡,在平台上的翻唱歌曲已獲版權人同意,「全世界國家都是如此」。他又稱,這些改編行為根本不構成取代原作品市場,網民是過慮了。

在執法方面,黃福來說見不到行政或立法機關會刻意針對二次創作行為,並強調版權制度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應分開處理。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外界意外】徐明是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本月4日在武漢獄中猝死,終年44歲,遺體火化後已於昨天運返大連。報道:http://bit.ly/1lmeYjh【當年庭上對質 徐明作供對薄有利】http://bit.ly/1SHVpfK【徐明...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Sunday, December 6, 2015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網絡23條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