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處方過長藥物兼無監察 皮膚科醫生被控專業失德 曾三捲醫務聆訊 (14:23)

曾三度捲入醫務聆訊的皮膚科醫生葉榮根,再次被病人投訴而需進行醫務聆訊。葉榮根被投訴於2010年至2011年間,處方過長時期的藥物,以及未有監察其肝功能狀況,被控兩項專業失德,今日進行紀律聆訊。

控方案情指,被告葉榮根於2010年至2011年期間,不適當地處方49日口服特比萘芬(Terbinafine)藥物(治療念珠菌)給一名薜姓(Sy,譯音)女病人;及在處方該藥物後,沒長期監察該病人肝功能狀況。

薜在作供時表示,自己被濕疹困擾數年,2006年開始多次就就濕疹向劉姓普通科醫生求診,亦曾自行約見一名專科醫生,對方均是處方類固醇藥膏,但情況仍是「時好時壞」。

至2010年,薜指濕疹問題加劇,多隻手指出血,於2010年11月25日首次向葉榮根求診,最後一次求診時間為2011年1月12日,一共求診9次,葉一直處方抗生素以治癒其濕疹。薜憶述,12月10日葉告訴她患有念珠菌,其後葉轉換藥物,薜聲稱不知情轉換藥物原因。至2010年12月17日,她曾就長期服用抗生素,向葉提出憂慮會影響其肝功能,但葉回應「我係醫生,我點會唔知道邊隻藥對病人有問題?」

薜指,2011年1月12日最後一次求診,因見濕疹情況大有改善,便轉回看原本的普通科醫生,她再次就抗生素副作用向劉提出疑問,對方遂為她進行肝酵素檢查,結果顯示肝功能未有受影響。

薜於2011年2月18日正式投訴葉榮根。

控方專家證人孔繁毅作供時指特比萘芬的用途窄,只對特定的真菌有明顯的治癒作用,另毒性較強,他個人會選擇其他藥物來治療念珠菌。

他又說,若真的要處方特比萘芬,只會給予1至2星期份量,加上其毒性強,嚴重更可致死亡,認為需要監察病人肝功能。

辯方大律師與孔繁毅就特比萘芬的毒性強度及是否適用於投訴病人情況,一度爭論不下,醫委會法律顧問大律師岑炳生澄清是次聆訊是判定醫生的治癒方法是否可接受(acceptable),而非取決於是否屬最好(the best)的方法。

聆訊下午續審。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分數不代表什麼】不過曾鈺成就透露自己用了23分鐘完成一份TSA小學六年級數學科試卷,60多項提問中,答錯了一項是因為大意,沒有看清問題。詳情:http://bit.ly/1P597ed【曾鈺成指其任校監學校曾受教育局「壓力」】...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Sunday, November 1, 2015

相關字詞﹕醫生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