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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泄密風波】港大申禁制令禁發布會議聲帶 記協指剝奪港人知情權 (01:43)

報稱為李國章、紀文鳳在港大校委會發言的錄音先後流出,港大向法庭取得法庭命令,禁止商業電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布、披露大學校務委員會的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的任何文件。

香港記者協會就禁制令發表聲明,指港大申請禁制令的做法,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均有負面影響,期望法庭在下月6日再次審理有關申請時,能作出有利公眾利益的決定。

記協指有關香港大學校委會的會議錄音,在商台播出後已廣為傳播,禁制令已無必要,亦無法阻止流傳,限制香港傳播,只是剝奪港人的知情權,而海外人士則因司法管轄權的原因而不受限制,可自由傳播,變相禁制令只針對港人,實屬荒謬。

記協指尊重港大申請禁制令的權利,但同時留意到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訂明,校委會的決定和行動必須向公眾問責,所有決定和行動亦應盡可能公開和解釋理由。

記協就港大禁制令聲明全文:

就香港大學成功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限制任何人士傳播商業電台廣播有關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的內容,香港記者協會認為,事件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均有負面影響,期望法庭在下月6日再次審理有關申請時,能作出有利公眾利益的決定。

 

根據外國相關案例,法庭考慮是否就書籍或印刷品等與言論自由相關權利作出限制時,須考慮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和有關作品是否已經刊行(prior publication),在港大校委會的副校長委任風波一事上,有指事件受到政治干預,香港學術自由備受威脅,而校委會則予以否認,將事件公開實在符合公眾利益。

 

此外,已經刊行的反駁理據亦適用於港大申請禁制令的議題上,因為有關香港大學校委會的會議錄音,在商業電台作出廣播後,已廣為傳播,眾所周知,禁制令已無必要。更何況,在現今網絡無彊界的情況下,已公開的錄音不單止在香港流傳,海外相信亦已以幾何級數傳播,限制香港傳播,只是剝奪港人的知情權,而海外人士則因司法管轄權的原因而不受限制,自由傳播,這對港人而言,實屬荒謬。

 

本會尊重香港大學申請緊急禁制令的權利,但本會同時留意到,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訂明,校委會的決定和行動必須向公眾問責,而所有決定和行動亦應盡可能公開和解釋理由。 掌握最新消息,請Like「明報即時新聞」fb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

【禁!】禁止商業電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布、披露大學校務委員會的資料......報道: http://bit.ly/1ipVRCv【商台收港大律師信 疑李國章與紀文鳳錄音下架 】http://bit.ly/20fKfUM【陳文敏:紀...

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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