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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港大風波】梁智鴻指馮敬恩違協議欠交代 不准參與討論機密 馮質疑未審先判 (23:17)

馮敬恩質問梁智鴻,校委在未有法律諮詢的情況下,就禠奪了他作為委員開會的權利,是否未審先判。(周智堅攝)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學生會長馮敬恩兩度違反保密協議,未能承諾遵守保密,因此今晚討論機密的保留事項時,不讓他繼續參與,並希望他下次可向校委交代。(周智堅攝)
馮敬恩擔心日後教職員學生代表無依據下被排拒討論。(周智堅攝)

港大校委會會議晚上結束,主席梁智鴻表示,學生會長馮敬恩兩度違反保密協議,未能承諾遵守保密,因此今晚討論機密的保留事項(reserved item)時,不讓他繼續參與,並希望他下次可向校委交代。馮對校委會在他在未有諮詢法律意見及回應前,就對他作出初步處分表示不滿及擔憂。

梁智鴻稱,馮敬恩在7月28日學生衝入校委會前,將會內消息告訴外面的人,8月開會時已叫他交代,但他說需要時間,至今已有兩個月。第二次就是上一次校委會開完會後,馮在記者會交代校委在會上的發言,梁指兩次均明顯有違保密協議。

梁又稱,當他們今晚再談及此事時,馮再次提出需時諮詢法律意見,校委對此表示同意,但馮違反了保密協議,委員覺得難與他作有自由討論,因此今晚在討論保留事項時,不會讓其參與,但他仍是委員之一,並希望他下次可交代違反協議的事宜。

馮質問梁,校委在未有法律諮詢的情況下,就禠奪了他作為委員開會的權利,是否未審先判。馮其後召開記招,指他雖仍屬委員,卻無法參與保留事項,如深圳醫院議題、捐款風波等。他指出,根據港大章程,校委會無權在作出裁決之前就對他作處分,亦無賦權校委會充當司法角色作出裁決。

他又表示,校委會主席負責制訂議程,也可決定哪些議程是保留事項,變相可把某些校委排拒。而下月6日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將卸任,坊間盛傳校委李國章接替主席一職,馮擔心日後的學生及教職員代表,都可能在沒有條例依據下被排拒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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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明報即時新聞 on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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